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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亡周之战是
- 什么时候,中原地区已经出现以种植业为主的农耕经济
- 夏商西周是以什么行业为主的社会?A手工业B畜牧业C商业D农业
- 与周公的重农相应什么中保存着大量农事典礼的食品体现着一个时代对农事活动的重视
- 西周社会结构
犬戎攻周之战是发生在西周末年,周幽王在为期间的战争,按公元纪年的时间算法其时间大约在公元前771年,那么,犬戎攻周之战是怎么发生的呢?揭秘公元前犬戎攻周之战是怎么发生的。
犬戎,古代族名,又叫猃狁,古代活跃于今陕、甘一带,猃、岐之间。到西周末期,长期的农耕和平环境,使得君王荒淫无度,玩物丧志,烽火戏诸侯。君主性格软化,无心富国强兵,结果周幽王被野蛮强悍的犬戎族攻杀,幽王的宠妃褒姒被掳,都城丰、镐西北被犬戎占领。强盛约三百年的西周覆灭。
犬戎攻周之战的始末
幽王即位时,面临着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内人民因连年战争和奴隶主贵族的残酷压榨,生活悲惨,加之震灾(幽王二年关中发生大地震)、旱灾的危害,人民如陷水火,挣扎在死亡线上;而奴隶主贵族们却依然骄奢淫逸,国内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在此情况下,西北的戎狄族大肆入侵“日蹙地百里”,周王朝陷入内忧外患交织的危险境地。而幽王不思振作,任用奸猾,以善溲好利的虢石父为亲,国人怨愤;又宠爱褒姒,废申后和太子宜臼,册褒姒为后,立褒姒子伯服为太子,由此引发一场王位继承权的斗争。
周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申侯因周幽王废黜女儿申后、外孙姬宜臼之事而恼怒,于是联合鄫国(河南方城)、西夷犬戎大举进攻西周都城镐京(今陕西省西安市)。不久,犬戎攻陷镐京,在骊山之下杀死周幽王,掳走褒姒,取走周朝的全部财物离去,西周遂告灭亡。申、鲁、许等诸侯国拥立姬宜臼继位,是为周平王。
什么时候,中原地区已经出现以种植业为主的农耕经济大约在西周以前,中原地区的农业种植主要以粟黍为主。春秋到汉代时,中原农业作物已有“五谷”、“九谷”之说。故此,中原人又被称为“粮食之民”。不过,粮食生产不是唯一的。当时还饲养“六畜”(马、牛、羊、猪、狗、鸡),种桑养蚕,种植蔬菜、油料,樵采捕捞,搞农副产品加工等。特别是农桑并重的生产结构,成了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
夏商西周是以什么行业为主的社会?A手工业B畜牧业C商业D农业D五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了农耕,炎黄文明能够传播根植在农耕上面,只有大面积的农耕生活才能稳定,单位面积上一亩地只能养四只羊,可是同样一亩地种植粮食可以让一个壮丁吃三到四个月。
只有灿烂的农耕才能告别四处迁徙居无定所的游牧生活,才会发明文字,才能增加人口数量,君看匈奴鲜卑在游牧时期就没有文字,四大文明古国都是建立在冲积平原上,都建立了高度发达的农业水平。西周大面积的井田就是最明显的明证与周公的重农相应什么中保存着大量农事典礼的食品体现着一个时代对农事活动的重视周人极端重视农业。但是考察周人的重农,他们不是仅把农耕当做简单的生产行为,而是赋予它以某种“政道”含义。周公赋予农耕活动两方面的政治含义:
一是继承传统,因为稼穑之事是周家“王业”之所起;
二是可以防止贵族像商朝的上层那样腐化。所以,与周公的重农相应,《诗经》的《周颂》,《大雅》,《小雅》中,保存了大量农事典礼的诗篇,体现着西周农耕文化方向的选择。
西周社会结构乡遂制度,也是西周社会结构的重要特征之一。“乡”与“遂”,不仅是两个不同的行政区域,还是两个不同阶层的人的居住地。根据西周的乡遂制度,我们可以知道,当时的社会结构主要是由贵族、国人、遂人、奴隶组成。从西周初年起,直到春秋时代,天子的王畿和诸侯的封国,都存在有乡遂制度。
一些清代学者认为,乡遂制度是一种兵农分治的制度。事实上,这只是乡遂制度的表象,而非乡遂制度的根本。归根结底,这种“乡”与“遂”对立的制度(也即“国”和“鄙”或者“野”对立的制度),实质上应该是当时社会结构中不同阶级的制度。国都附近“乡”中居民,是当时国家的自由公民,就是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有参与政治、教育、选拔的权利,还有服兵役的义务。而郊外鄙野之中“遂”的居民,则是当时被统治的阶级,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也没有资格成为正式战士。
西周时期,被称为“国人”的“乡”中居民,是具有完全公民权的统治阶层。他们的社会组织,长期保留有“村社”的因素。“村社”中的一切成员,都被视为有平等的权利,而其主要的物质基础,正是土地。他们还保留有村社土地所有制的形式,每个成员都可以有一块质量和数量大体相等的份地。当时,周王室为了扩大疆域,统治国家,非常的注意这群公民。因此,据《周礼》记载,司徒“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要按每家人口的多少,授予上、中、下三等之地。
这种“国人”,有时会被称为“士”,即甲士、战士。因为他们当时仍未脱离农业生产,所以他们从小就要学习农耕,参与农业生产,大规模的军事演习,也必须于农隙举行。管仲实行“参国伍鄙”之法,就把这种“国人”所居之乡,称为“士乡”,又称作是“士农之乡”。
虽然“国人”并没有像古代希腊、罗马的公民那样,有参与“公民大会”、表决国家大事的权利,但他们在遇到国家有难、君主需要改立的大事时,可以向执政者提意见。周王室有什么国家大事,也会向他们公布,这些都是对“国人”这一群体的政治权利的尊重。同时,他们还享有担任低级官职的权利。
居于“遂”或者“野”、“鄙”的居民,也长期保留有“村社”的组织形式,有平均分配耕地的习惯。《周礼·遂人》“以颁田里”的制度,平均分配上、中、下三等之地,就充分地表明了这点;管仲的“伍鄙”之法,主张“陵阜陆墐井田均畴则民不憾(惑)”,也足以说明这点。